欢迎来到培顿出国学涯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英语学习  >>  【托福培训】你不了解的托福听力记笔记的原则

【托福培训】你不了解的托福听力记笔记的原则

文章作者:培顿教育 发布时间:2018-12-18 浏览量:216
文章摘要:在托福的听力考试中是提前看不到任何听力的题目或文本,所以这时我们就不可能依靠提前审题和划出关键信息去预判考点答案。

在托福的听力考试中是提前看不到任何听力的题目或文本,所以这时我们就不可能依靠提前审题和划出关键信息去预判考点答案。由于每篇音频材料时长都超过4分钟,我们不能仅仅依靠记忆来把所有的关键信息记下来,毕竟内容量太大,而且预先也不知道题目到底考的是哪个细节。今天托福培训培顿国际教育给大家分享一下托福听力的十大记笔记的原则

一、主要内容原则

我们在听对话和演讲时,常常会在开头几句话听到这样的句子“Professor, I need to talk to you about some problems I came across about….. ”,“Today, our topic is ….”这一类的句子,我们称之为主旨句,往往在这些句子之后 全文的主旨都会直白的说出来,而主旨题几乎是每篇文章的必考(且会是每篇文章音频结束后的第一题),那么我们在听到这些句子时就要明白 ,后面要说出来的这句话笔记上必须要记下来。

二、重要细节原则

在我们听力过程中,每篇文章都是有需要记录的主旨,全文就这个话题来展开。这时,音频中的某个部分突然提到了另一个看似不相关的object,这个object的突然出现在便是重要的细节点。它或许是要与主旨内容相对比、衬托、强调等;具体的作用会在后面提到。我们要做的就是,听到与主旨物并不相关的细节物品时,把它(和后面的描述)记下来。这一部分在细节题的题目中常会考到。

三、重复原则

顾名思义,同样一件事情或物品,在描述了第一次之后,还会再提一次,再说明一次。在这个时候,通过“重复”这件事描述者其实就是在暗示它的重要性,所以托福培训培顿国际教育建议,音频中出现的重复率较高的内容点需要仔细记录。

四、强调原则

音频中若出现“Please pay attention to this…”(直接强调),”In particular”(递进式的强调)等相同性质的句子,其实是在通过强调来吸引听者的注意,否则完全可以平铺直叙不需要强调它。这时我们需要明白其后面要描述的内容点笔记重要应当加以记录。

五、But原则

又称转折原则,相当于我们中文里面的“但是”;除了but之外,还可以用“however”等转折词来替代。这类转折词的出现其实是在提醒我们,后面要表述的话是对前面已叙述部分的部分否定,所以but后面出现的那句话会比较重要需要进行记录。

六、原因原则

在听力音频表述中,会出现一些较难理解的事件、名词等;在那之后若表述者把事件发生的原因也一并说了出来(可能用到的连词:since ,as,because等)那么后面的这个原因也要仔细记录,是细节题的考点。

七、回答原则

又称自问自答原则,这种情况一旦在音频中出现,那么问和答的具体内容都要记下来,出题的可能性极大。比如,音频中曾出现这样的自问自答“Can we be certain this is beneficial? No. Can we be certain that this is harmful? No ”题目中便出现了这样的问题“According to the professor,what conclusion can be made about this object?”由此可见,音频中的自问自答其实是在变相的告诉我们,这个问题很重要,需要记录。

八、解释原则

这种记录的方法常常出现在原文中有较难的专有名词时,在提到这个专有名词之后常会出现一个后置定语来做解释,比如“coral reefs, a kind of marine animal that live in the sea”,后面的这句对前者的定义和解释就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东西的性质。

九、建议原则

这类记录的方式和原句在对话中出现的比较多,比如学生找教授帮忙定论文的题目,这时教授会给他一些建议(这种情况也是多选题的常考范围)。例如“ A method you can take is…””You can solve this problem by…”。这类句子后面的,托福培训培顿国际教育建议需要进行记录且自己可标号原文提到建议的序号。

十、人名原则

就某个主旨进行讨论时,往往不会涉及到其他的人物,通常会提到某个人物的观点。这时在原文报出人名之后就需要我们把他的观点或想法进行记录、做好对应。题目常会这样考“According to the professor,what is Peter Smith’s opinion to this problem?”

热门标签
0